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

2018年5月,原告邓某与被告曾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因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邓某遂于2023年10月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邓某的诉讼请求。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为此,原告邓某于2025年1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征询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但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后在庭审过程中二人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庭审结束后,法官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引导二人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理性思考,耐心释法析理,经过反复多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近期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75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新干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努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温度,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作者:新干县人民法院 习婷钰 傅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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