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

2018年5月,原告邓某与被告曾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因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邓某遂于2023年10月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邓某的诉讼请求。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为此,原告邓某于2025年1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征询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但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后在庭审过程中二人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庭审结束后,法官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引导二人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理性思考,耐心释法析理,经过反复多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近期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75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新干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努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温度,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作者:新干县人民法院 习婷钰 傅紫琦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177

分享给朋友:

“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的相关文章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注意只有当男方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且女方无过错的情况…

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法院判了

基本案情小李与小王于2023年9月在蔡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同年12月小王因吸食毒品被武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嗣后小李才得知原来小王在婚前便患有影响结婚、生育的指定传染病,小李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审理承办法官前往戒毒所开庭审理后认为,小王患有重大疾病,且该病情在婚前隐…

多方合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黄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基本案情黄某(女)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6月,张某因生活琐事对黄某实施家暴,黄某不堪忍受,趁张某外出,带着三岁的女儿逃出家门,报警后临时入住酒店,并向妇联求助,称其系全职妈妈,自怀孕时起就持续遭遇张某家暴。公安机关出警处置后,根据本案家暴情节,依法开具家暴告诫书,对张某进行警示、劝诫。妇联第一…

延边离婚律师||死亡抚恤金,亲属应如何分配?

死亡抚恤金是公民生前所在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公民死亡后,给予其具有密切关系的亲属的精神性抚慰和物质性帮助,通常具有精神、物质双重补偿的性质。因此,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是死者近亲属基于死者死亡这一法律事件而享有的权利,属于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死亡抚…

离婚冷静期间产生的债务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10月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并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协议离婚。但在冷静期内,小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于2023年10月15日向赵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24年1月1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小强未能按时还款,…

问题4: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实现案件办理最佳效果?

答疑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辅导、心理干预、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根据情况和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开展家庭教育指…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