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法定继承权

延边离婚律师8个月前 (04-30)婚姻纠纷42

【案情】

被继承人李某与高某于1971年8月25日再婚。高某婚前与她人育有三个子女,李某与高某结婚时,两个子女已成年,第三个孩子高某某年满13周岁,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高某和李某支付每月的生活费。李某与高某2015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李某的父母均先于李某死亡。李某于2023年8月12日去世,留有其单独所有的房屋一套。被告高某某称:其未成年时期,虽然未和李某共同生活,但是李某支付了抚养费,其成年后,也去看望过李某,其应系法定继承人。

【评析】

李某与高某某是否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

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与高某结婚后高某某尚未成年,李某对其进行了抚养,因此双方之间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李某与高某结婚后,高某某尚未成年,但是其未与李某共同居住生活,且在其成年后,亦未对李某进行赡养,故高某某非李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我们认为抚养关系是否成立需要关注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事实抚养行为。若继子女未成年且不能独立生活,并与继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继父母对其进行照顾教育,则双方形成单向的抚养关系;若继子女未成年时期受到继父母的照顾教育,双方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但继子女在成年后有赡养能力而未履行赡养义务,仅是单方地受到养育照顾,不应享有法定继承权。

本案中,李某和高某结婚时,高某某尚未成年,其并未与李某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抚养,高某和李某每月向祖父母缴纳生活费,但双方之间没有形成稳定的抚养教育关系,而在李某年老后,尤其是在李某和高某离婚后,高某某在自己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未履行赡养义务,故双方之间未形成尽到赡养义务的继子女父母关系,仅是李某对高某某的单向抚养,作为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高某某,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故高某某不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157

分享给朋友:

“未构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法定继承权” 的相关文章

彩礼虽系“礼” 退还更有“理”

 在当今社会的婚姻潮流中,“闪婚闪离”现象逐渐增多,当热情褪去,婚姻不再,彩礼也变成分离的难题,甚至为返回彩礼对簿公堂。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恰尔巴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肉某与居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3年8月23日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订...

丈夫沉迷直播间打赏67万元,妻子起诉至法院,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丈夫通过直播平台打赏67万元,被王某发现后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牛某向原告王某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王某与闫某系夫妻关系,被告牛...

长春互联网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超95%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 彭冰)5月31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召开长春互联网法庭成立两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两年来该庭共受理互联网案件3849件,审结3471件,结案率90.17%,一审服判息诉率95.79%,年人均结案434件,平均审理时间35.18天,诉讼周期极大缩短,审判质...

离婚夫妻互相推诿抚养患病子女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让对方承担抚养脑瘫子女的责任,法院该如何裁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利益?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离婚纠纷案,判决脑瘫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  2017年3月,周某甲与王某相识并恋爱,后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结婚,2021年9月,王某生育一子周某乙。周某乙出...

同居487天后分手,男方能否要求女方退还全额彩礼及相关费用?

基本案情2022年6月5日,经媒人介绍,同住邵阳市的林某与李某相识,两人第一次见面后即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6月12日,在媒人与双方家长的见证下,两人按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当日,李某经媒人手支付给林某现金彩礼166000元,另支付给林某父母用于打发女方亲属的14个红包共计35050元。林某的父...

离婚后生活屡遭前夫骚扰,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女士称,她与前夫盛先生于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后,盛先生常在信息中对她侮辱谩骂,不仅如此,盛先生的父母也频繁到她的住所、单位寻衅滋事,甚至多次动手殴打致其受伤,还曾发信息骚扰她的母亲。因此,为保障自己及母亲的人身安全,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申请人陈女士提供的接警处警工作记录表、短信记录...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