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可以继承外祖父的遗产吗?

基本案情


张某和王某婚后生下张大和张小两名子女,张小一家一直在外地生活,偶尔回家看望老人;张大一家与两位老人同城居住,给予较多的陪伴和照顾。张某死后未留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协议。另查明,张某和王某名下有房产、证券、银行定期存款本息等各项共同财产共计400余万元。


案件审理


刘某的母亲张小先于被继承人张某死亡,周某死亡后,张小的继承人刘某有权继承其母亲张小应该继承的张某的相应份额的遗产。刘某、王某、张大均是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应该分出一半为王某所有,剩下的200余万元是被继承人张某可以分配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结合对被继承人张某生前陪伴、照料、死后安葬的情况,王某与张某长期共同生活,相濡以沫,孤身一人年老体弱,依法应当多分得遗产份额,酌情分得50%;张大对父亲张某生前医疗、住院、死亡安葬,付出了较大心血,显然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酌情分得35%;张小生前也给予父母看望、关爱,因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客观上只能对张某进行偶然的、有限的照料,张小去世后,刘某作为其继承人有权分得外祖父张某的遗产,酌情分得15%。 


法官说法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并非法定顺位继承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律从人之常情出发,认为被继承人关心孙辈的生活,愿意让其继承财产,而遗嘱继承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因此不能适用法律的推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来源: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96

分享给朋友:

“外孙女可以继承外祖父的遗产吗?” 的相关文章

离婚补偿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补偿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补偿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补偿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其撰写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协议书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以及结婚时间和离婚原因。 2.双方必须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这是离婚补偿协议…

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法院判了

基本案情小李与小王于2023年9月在蔡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同年12月小王因吸食毒品被武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嗣后小李才得知原来小王在婚前便患有影响结婚、生育的指定传染病,小李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审理承办法官前往戒毒所开庭审理后认为,小王患有重大疾病,且该病情在婚前隐…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争议最大的,往往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男女双方在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孩子可以由他(她)直接抚养,但以后万一他(她)对孩子不好/不适合抚养孩子了怎么办?那么,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权能否再变更呢?基本案情小雪与安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问题…

问题4: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实现案件办理最佳效果?

答疑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辅导、心理干预、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根据情况和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开展家庭教育指…

陈某某故意杀人案 ——家庭暴力犯罪中,饮酒等自陷行为导致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应依法惩处

【基本案情】  陈某某(男)和胡某某(女)系夫妻关系,陈某某因饮酒致酒精依赖,长期酒后辱骂、殴打胡某某。2019年5月5日,胡某某因害怕陈某某伤害自己而到娘家暂住,直至5月8日回到其与陈某某二人居住的家中。次日凌晨,因经济压力及琐事,陈某某在家中二楼卧室与胡某某发生争吵,并在争执中坐在胡某某身上,用…

姚某某故意杀人案 ——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基本案情】  被告人姚某某(女)和被害人方某某(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四个子女。方某某与姚某某结婚十余年来,在不顺意时即对姚某某拳打脚踢。2013年下半年,方某某开始有婚外情,在日常生活中变本加厉地对姚某某实施殴打。2014年8月16日中午,方某某在其务工的浙江省温州市某厂三楼员工宿舍内因琐…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