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以监督为名虚构事实诋毁学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小学诉张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延边家事律师7个月前 (09-09)婚姻纠纷66

【基本案情】
  张某某的儿子在某小学就读。张某某认为其儿子在校期间,学校教师存在霸凌、孤立行为,遂不断在多个社交媒体发布文字和视频,控诉某小学的教师孤立、霸凌孩子,及该校存在权钱交易、违规招生、迫害优秀教师等情况,言辞激烈且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某小学认为张某某虚构事实,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具有明显误导性,严重侵犯某小学的名誉权,遂以张某某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某小学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某在公开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针对某小学的文章与视频,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之前经张某某多次投诉,校方、教委进行调查核实后,张某某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诉讼中,张某某亦无其他证据证明某小学存在张某某所称的行为。故张某某通过网络公共平台发布包含侮辱性言辞的涉案内容,且对于言论中涉及的内容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客观真实,构成侮辱诽谤。该内容被广泛浏览传播,势必导致某小学社会评价降低,侵犯某小学名誉权。综上,审理法院判决张某某向某小学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家长作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具有对学校教育方式与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监督及合法维权的权利。但是,当家长不认可学校的教育方式与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时,应当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保证所述内容理性、客观、真实,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本案明确了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边界,对于构建良好家校关系具有引导意义。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252

分享给朋友:

“家长以监督为名虚构事实诋毁学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小学诉张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隐瞒已婚实情 4年骗取女子200万元

上海法治报讯(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邵槿铭)今年1月19日上午,市民李女士来到普陀公安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报案称,其被男友王某诈骗206万元。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据李女士说,4年前她父亲去世,留下一笔300万元的遗产,当时她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好友王某。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某对其关怀备至,两人很快…

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赠给非亲生子女,可否全部撤销

近年来,部分夫妻在离婚时,会通过将财产赠送给孩子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因分割财产产生的分歧。但近日重庆市大足区的老李遇到了烦心事,老李发现,他赠送了两套房子的儿子小李不是他的亲生子。老李烦恼许久,最终选择来到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男子抚养15年的儿子非亲生,法院判了!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的维系纽带之一,对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和个体成长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安徽淮南一男子抚养了15年的儿子,经亲子鉴定竟是非亲生。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贾某与王某于2006年11月登记…

妻子起诉离婚并搬到闺蜜家暂住,竟被丈夫找上门殴打!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基本案情原告郭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多次吵架,有时林某还会动手打郭某。尽管双方亲属帮忙规劝,但情况并未得到改善,郭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到闺蜜家暂住。林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后,竟于凌晨两点冲入郭某闺蜜家中,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遂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对林…

“婚礼”后未登记分手后要退还彩礼吗?云浮罗定法院这样判→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彩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云浮罗定市温某与梁某于2020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因温某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于2020年1月29日订婚,并于2020年6月28日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

情侣间的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这样判

恋爱期间,转账、发红包、馈赠礼物等经济往来在情侣间经常发生,但双方分手后,这些给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原告向被告的转账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行为,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李先生与王女士从2020年9月开始建立恋爱关系,在恋爱关系…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