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未成年人名誉权 ——张小某与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延边离婚律师5个月前 (09-05)婚姻纠纷28

基本案情

张小某(12周岁)曾为某轮滑俱乐部学员,李某、陈某某为该俱乐部经营者。张小某自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接受俱乐部主教练陈某某的指导。期间,陈某某通过微信向张小某母亲发送李某的轮滑动作编排练习视频,并在学员交流微信群中持续发布李某的编排视频及张小某的练习进展,李某作为助教全程参与群聊未提出异议。2023年6月,因训练场地搬迁,张小某退出培训。2023年8月,李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使用红色、蓝色字体突出“选手张小某抄袭”“未经我同意擅自使用”等表述。张小某遂起诉要求李某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律师费等。李某提起反诉,要求张小某赔礼道歉,赔偿侵害其著作权、名誉权的损失等。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张小某与某轮滑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李某及陈某某作为该机构教练、助教,负有为学员提供比赛动作编排的合同义务。李某未能举证其对争议编排享有著作权,亦未证明其编排与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存在区分,在缺乏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其公开发布指责张小某抄袭等不实内容,造成了张小某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的降低,侵害了张小某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故判决李某删除涉张小某的侵权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明确经营者未举证其编排享有著作权且与教学内容存在区分,通过网络平台使用“抄袭”等贬损性表述及视频剪辑等方式发布针对未成年人的不实指控,造成未成年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有利于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使用教学资源,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228

分享给朋友:

“维护未成年人名誉权 ——张小某与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举办婚宴未领证 要求对方返还因婚约产生的所有花销 法院支持酌情退还彩礼

因结婚而赠与彩礼、举办婚宴,当婚约未能持续下去宣告结束时,这些费用双方之间如何理得清?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康王法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退还实际彩礼18万元,返还亲属赠与的红包礼金17300元。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12月末,李某某委托媒婆…

再婚夫妻重归于好 法院调解见成效

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再婚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重归于好,原告撤回了起诉。 原告徐某起诉被告郭某离婚,要求分割共有所有的一套房屋和共同存款及债权。原、被告于2011年9月28日在靖宇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系再婚夫妻,已经生活在一起十多年,刚结婚时,为了生活,原…

抚养变更引纠纷 司法保护未成年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要求变更抚养权纠纷。 2020年,陈某和张某在法院组织调解离婚,并约定二人的孩子小张由张某抚养教育,陈某具有探视权。双方约定:从7月1日起每星期的周末对小张进行探望,张某应给予协助,但陈某若将小张带出过夜需经张某同意。二者就探视权问题签订《有关探视权补充协议》。…

离婚夫妻互相推诿抚养患病子女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让对方承担抚养脑瘫子女的责任,法院该如何裁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利益?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离婚纠纷案,判决脑瘫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 2017年3月,周某甲与王某相识并恋爱,后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结婚,2021年9月,王某生育一子周某乙。周某乙出…

妻子起诉离婚并搬到闺蜜家暂住,竟被丈夫找上门殴打!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基本案情原告郭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多次吵架,有时林某还会动手打郭某。尽管双方亲属帮忙规劝,但情况并未得到改善,郭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到闺蜜家暂住。林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后,竟于凌晨两点冲入郭某闺蜜家中,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遂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对林…

离婚后生活屡遭前夫骚扰,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女士称,她与前夫盛先生于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后,盛先生常在信息中对她侮辱谩骂,不仅如此,盛先生的父母也频繁到她的住所、单位寻衅滋事,甚至多次动手殴打致其受伤,还曾发信息骚扰她的母亲。因此,为保障自己及母亲的人身安全,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申请人陈女士提供的接警处警工作记录表、短信记录…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