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转账,配偶能否要回

延边离婚律师1年前 (2024-07-17)婚姻纠纷144

案情简介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夫妻关系,被告李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被告王五微信转账,其中1000元及以上的大额转账共有35笔,金额合计12万余元,1000元以下的小额转账共有12笔,金额合计5千余元。被告王五向被告李四微信转账7笔,金额合计3万余元。原告张三将李四及王五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王五返还不当得利款13万余元。

法院裁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系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被告李四在与张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被告王五微信转账合计13万余元,此转款行为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张三的财产权利,其中1000元及以上的大额转账合计12万余元,已超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范围,且未经原告同意或追认,被告王五取得该部分款项没有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扣除被告王五向李四的转账,剩余9万余元被告王五应予返还。另1000元以下的小额转账,虽亦未经原告同意或追认,但未明显超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范围,该部分款项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故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9万余元。被告王五在收到法院的判决后,当即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107

分享给朋友:

“【以案释法】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转账,配偶能否要回” 的相关文章

闪婚后4个月闪离 高额彩礼是否应还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闪婚夫妻的涉彩礼纠纷案。相识三天 闪婚夫妻闪离2023年3月1日,家住厦门同安的李先生和省外的叶女士经媒人介绍相识。两天后,李先生一家将双方谈妥的彩礼取现带到省外女方亲戚家中,交付给叶女士,当日俩人便前往女方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结婚。2023年3月6日,叶女士跟随李先...

隐瞒病情结婚,妻子要求撤销婚姻获支持

人民法院报记者 刘洋 通讯员 叶倩青 叶磊因为婚检,刚新婚的妻子得知丈夫罹患有梅毒,但在婚前丈夫却只字未提。虽然木已成舟,失望之余她能否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因丈夫在婚前未告知配偶自身患有重大疾病,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如实告知义...

同居487天后分手,男方能否要求女方退还全额彩礼及相关费用?

基本案情2022年6月5日,经媒人介绍,同住邵阳市的林某与李某相识,两人第一次见面后即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6月12日,在媒人与双方家长的见证下,两人按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当日,李某经媒人手支付给林某现金彩礼166000元,另支付给林某父母用于打发女方亲属的14个红包共计35050元。林某的父...

闪婚闪离后彩礼要还吗?梅州平远法院调解一宗涉彩礼纠纷案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为处理彩礼相关纠纷提供了指引。近日,梅州平远法院巧用新规释理,顺利调解一起涉彩礼返还的离婚案件,女方当庭返还男方部分彩礼款。  据了解,2023年10月10日,小文与小兰经媒人介绍相识。当天,小文父母以现金方...

六旬老人同居半年分手,16万彩礼能退吗?珠海市香洲法院这样判

六旬老人欲再婚,一掷万金作彩礼,同居半载婚未成,怎料“鸡毛”碎一地,争吵不休终“散伙”,这……彩礼能退吗?  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理了一宗因返还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一起来看看吧~  分手讨“彩”难  无奈赴公堂  陈伯和张姨因跳交谊舞相识。志趣相投的他们渐渐日久生情,在2019年10月确定了...

交往三年、转账60多万,分手后能全要回吗?

恋爱到同居到分手,近三年的时间,本以为是“ 好聚好散”,谁想到男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期间他转账的60多万元,这笔钱该不该还?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转账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行为,依法判决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甄俊(化名)与郝美(化名)...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