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摆脱了虚假婚姻困扰

“我的‘五保’补助终于批下来了,每个月能领1000多块钱呢!”日前,年过七旬的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专程到山东省东阿县检察院,告诉检察官这个消息。这背后,是一次困扰张某20多年的虚假婚姻登记,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得以解除。


事情始于1999年,张某与一名自称“郭某”的女子办理了婚姻登记。然而,婚后一个多月,“郭某”便带走了所有的彩礼,从此失联。此后,张某一直孤身一人生活。随着年岁增长,张某对繁重的农活已力不从心,于是有了申请“五保”待遇的想法。然而,张某满怀希望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因其婚姻状态显示为“已婚”,不符合“五保”申领条件中的“无法定扶养义务人”要求,如要申领必须先解除婚姻关系。


“郭某”已消失了20多年,哪里还能寻得到她的踪影?在热心邻居和亲戚的帮助下,张某开始了奔波,但是,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却被告知已超时效;起诉至法院,又因“郭某”身份不明,不符合立案条件而被驳回……他辗转多个部门,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2025年5月,东阿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一次“送法进乡村”活动中,了解到张某的遭遇。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案件可能涉及冒名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遂当场指导张某提交了监督申请。案件受理后,面对“郭某”身份不明、线索极少的情况,检察官以结婚证上的照片为突破口,协调公安、民政部门核查,最终查明“郭某”冒用他人身份的事实。


东阿县检察院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错误登记,并主动对接基层部门,协助张某快速办妥“五保”申办手续。拿到“五保”补助的那一天,张某多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记者了解到,为从源头解决婚姻登记错误带来的各类问题,案件办结后,东阿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建立了婚姻登记错误纠正协作机制,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积极探索“简案快办”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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