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云上”解,当庭给付化干戈
近日,遂川县法院立案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原告当庭支付财产分割款项30万元,实现了“一次调解、纠纷全解”的目标。

小明(化名)与小红(化名)经自由恋爱后于2014年10月登记结婚,于2015年8月生育女儿。2018年开始,小明外出国外工作,小红在遂川县城照料家庭。因长期分居及家庭琐事两人逐渐产生隔阂,小明遂将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通过电话及微信与双方沟通,认真了解双方诉求、详细解答双方疑惑。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小孩也同意归原告方抚养,但要求原告支付共同财产分割款四十万元。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双方虽愿意做出让步,但差距依然较大。考虑到案件涉及房产、债务等众多问题,如不能在此案中一一化解,可能会引起更多的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诉累和心理负担。于是,承办法官采取持续稳步推进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问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从法理、事理、情理着手,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就调解方案协议一致。

因原告身在外地,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在法官及银行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委托亲属线下给付现金”方式当庭向被告支付财产分割款共计30万元。至此,本案通过微信电话协商、远程调解平台等数字化手段,分割财产并兑现,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纠纷一次性解决。
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实质解纷工作要求,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