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 共同修建的无房屋产权证明的农村自建房归谁所有?

延边家事律师2年前 (2024-07-17)婚姻纠纷122

“我们共同建的房,为什么他能住而我不能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鱼市人民法庭审判庭内,气氛紧张。

李伟与杨芳原是一对二婚夫妻,二人于2015年在李伟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三层楼的砖混结构住房,但未办理审批手续,也无房屋产权证明。

2023年,李伟与杨芳夫妻感情不和,最终以离婚收场,但未对农村老家修建的房屋进行处理。

二人离婚后,李伟居住在农村老家的自建房中,但以已离婚为由,不准杨芳再居住在该房屋内。

“房子是我们结婚时一起修建的,凭什么他能住而我不能住?”杨芳对李伟的做法很不满,二人为房子的居住问题多次产生矛盾,杨芳也于2024年4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享有案涉自建房50%的使用权和居住权。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伟补偿杨芳5万元,杨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说“法”】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鱼市法庭三级高级法官 吴希凤

农村自建房不同于城市商品房,由于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房屋的转让受到限制,且根据“一户一宅”的规定,农村自建房需要以“户”为单位审批建造,故其权属的认定可能涉及多个家庭成员。有些自建房只有夫妻两个人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些自建房是由父母与子女共同建造,则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当农村自建房没有审批手续,没有产权登记证明等时,其权属是不明确的,法院是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谁的。但是当夫妻已经离婚后,共有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一方主张分割,法院是可以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的。

本案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李伟补偿杨芳5万元,杨芳放弃自建房的使用权,是案结事了的最好方式。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燕如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bls100.cn/?id=103

分享给朋友:

“离婚后 共同修建的无房屋产权证明的农村自建房归谁所有?” 的相关文章

隐瞒病情结婚,妻子要求撤销婚姻获支持

2019年9月,李某和周某经朋友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坠入爱河,建立了恋爱关系。2023年8月,李某和周某在九龙坡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 在领取结婚证一周后,李某和周某在九龙坡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检查,周某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载明:“梅毒TP阳性,既往感染梅毒,建议避孕套…

离婚后孩子患病住院,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医疗费吗?

案情回顾:胡某与张某于2015年2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儿子小张。因婚后感情不佳,双方于2021年6月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婚生子小张由女方胡某直接抚养,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600元。2022年7月,小张患病住院治疗花费26000元,胡某无力独自承担巨额医疗费,向男方索要无果后,以小张为…

离婚诉讼中父母分别抢夺、藏匿孩子 法院:制发家庭教育令 维护合理探望权

父母为泄私愤,先后抢夺、藏匿6岁女儿,未成年人利益如何保护?父母的行为有何后果?【案情回放】卢女士与王先生结婚8年,育有一女小王。婚姻中,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2022年1月,卢女士发现家里门锁被王先生调换,于是在未告知王先生的情况下,将6岁的小王带回卢女士老家,并擅自将小…

蓟州法院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日前,蓟州法院邦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庭完成了财产分割并履行完毕。据悉,张某(男)与王某(女)于2021年3月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沉溺网络游戏,欠缺家庭责任,王某经常与张某发生激烈争吵,双方感情逐渐不睦且一直未生育子女。2024年4月,王某向蓟州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就彩礼、嫁妆及婚后财产的…

办了婚礼没领证 情断了彩礼如何“断”?

办了婚礼没领证 情断了彩礼如何“断”?

男女双方举办婚礼后,还没来得及领证就因感情破裂分了手,同居过程中男女双方均为家庭有所付出,此种情况下彩礼还可以返还吗?应按照什么比例返还?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新盛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女方退还男方部分彩礼。基本案情2022年初,原告牟某某与被告蒋某某经人介绍…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